11月3日,市公安局临泽派出所接到镇居民刘娟(化名)报警,称在网上被骗了。骗子自称是公安局民警,以刘娟涉嫌一起社保欺诈案为由,要求其配合调查,并出示了“最高人民检察院”对刘娟的“强制冻结执行书”。诈骗分子在获取刘娟的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卡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后,通过相关APP开启视频功能,获得了刘娟的个人正面照片。但此时刘娟并不知情,骗子已经为其申请开通了数字人民币钱包,将其银行卡内的三十余万元全部转至犯罪嫌疑人的数字人民币钱包。
接到报警后,警方迅速成立专班,相继走访商业银行、金融机构、第三方支付结算公司,在扬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指导以及我市邮储银行的配合下,查明犯罪嫌疑人电子钱包内的资金属于数字人民币,并通过进一步分析,查到该钱包属于山东一嫌疑人李某。
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,市公安局临泽派出所组织民警连夜前往山东省展开抓捕工作,于11月11日抓获涉案嫌疑人李某。目前,李某已被我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并依法退缴违法所得六万余元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。什么是数字人民币?警方介绍,数字人民币跟纸币是一样的,都是央行发行的货币,具有国家信用背书,拥有纸币一样的使用场景,就是法定货币。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推行数字货币,只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。骗子利用数字货币对诈骗来的资金进行转移,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技术查询不到资金的流向,无法对账款进行及时冻结。